完全可以说,大午集团是孙大午打官司打出来的一个企业。
2003年轰动海内外的“大午集团非法集资案”是孙大午被动应诉的官司,更有代表性的是他主动起诉的官司。那是一场著名的税务官司,这场官司和他打过的所有行政官司一样,没有赢,但也没有输。
事情的经过是:徐水县地税局在对大午集团连续三次查账后,没有查账结论,没有税务处理决定书,在97年10月28日突然下达了一个限大午集团三天之内交偷漏税138万元的通知书。大午集团不服,遂向市、省地税局逐级反映,期间曾听从县政府调调解,撤诉。不料市稽查局杀了个回马枪,又到大午集团查了两个多月的帐,这一次偷漏税额从138万直线降到17万。省地税局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后作出批复,认为徐水县地税局对大午集团公路、路面硬化等按15%税率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是错误的。
孙大午:“这17万我也不该拿。”
稽查局局长:“这点钱,你就认了吧,连我们的汽油钱都不够呢!”
孙大午准备认可。稽查局局长意犹未尽,私下提示孙大午额外再出点钱。孙大午没有理会。孰料稽查局在核定征收17万税款时,又决定加收37.6万元滞纳金。滞纳金本应从省地税局批复下达的1997年12月29日起征,对方把大午集团的五个分公司也即五个独立法人合并为大案,按日计追缴滞纳金一直到1992年。
这场官司打了5年,一路打到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,前后花费100多万,结果是对方易地为官,大午集团仅仅得到了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个“检查建议书”为安抚。
该建议书认为,稽查局局长行为有误,合并大案追缴17万税款欠妥,加罚滞纳金欠妥,建议保定市地税局调查处理,依法行政树立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云云。
10年之后,孙大午回顾此案道:
“我不是没有政治资源、不是没有可靠关系可用,对簿公堂是我经过深思熟虑、反复权衡的结果。市人大主任一直对我很好,他曾经劝我,那个税务局长,就是我提拔的,我给你们私下里抹和抹和不就行了?还有政府的朋友劝我,你拿个十万八万,我们给你交涉,肯定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
“问题是,对方在敲诈我,在横征暴敛,他诬陷我偷漏税,这是质的问题,不是量的问题。换句话说,我根本就没偷,何来偷多偷少的问题?我按他们的意思做了,等于承认自己不干净,等于花钱买小偷的罪名,还把朋友关系也污染了,那才是不明智的。另外,表面上出10万,至少还要有10万幕后交易。朋友之间,好像是好心好意的来调解这件事,看起来是一种社会资源,实际上也是一种诱惑、一种压迫。出了这10万,等于承认自己偷税了,也就把朋友们搭进去了。因为这种事,有一就有二,早晚他们会把这个企业拖垮。很多媒体对我打官司的初衷的报道是笼统的、不准确的,多是归因我的性格刚直不阿。实际上,大午集团和各部门对簿公堂,我觉得性格因素微乎其微,最主要的应该说是一种利害的考量、智慧的选择。我们高层反复讨论,最后觉得只有走打官司这条路最安全,企业才能生存下来,同时也保住了朋友,保住了清白。”
“并不是我不想和解,我是觉得不应该。如果我那么做,不但会把朋友搭上,而且不能彻底解决问题。因为这种事情是没完没了、无穷无尽、欲罢不能的。有多少人情可以挥霍?有多少智慧能够摆平?更可怕的是会把我自己搭进去,企业也得搭进去,多少企业都是被这样整垮的。只有打官司才是安全的。‘安危在是非不在强弱,存亡在虚实不在众寡’,我从不盲目行事,更不是不计成本,我比谁算计得都深远。
记者问他:“中国自汉以后,儒家几乎完全成为了现存秩序的维护者,孙先生既然崇儒,为何总是以既定秩序和规则的挑战者的姿态出现?人们说好的企业家应像水一样,而不是应像长矛,更不应该拿鸡蛋碰石头。”
孙大午:“好的企业家可以像水,上善若水,可是有的时候水是没有骨头的,像水一样
随波逐流,什么时代都能顺应。我并不是要拿鸡蛋碰石头,我也没有去挑战过谁,我只是在做本份事,本份人,只是不想被侵占,只求一个平等对待,和平相处。大丈夫论是非不论成败,‘是非’是不能计成本的。可以说,我是最遵守既定秩序和规则的,我追求的是在阳光下生活,我所有的财富、一切的行为都可以阳光化,只要我坦坦荡荡,我的企业在社会上就永远能抬得起头来。”
实际上,这场税务官司能开庭审理,孙大午都已经觉得是胜利。
这场官司打得十分艰难,而且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1999年5月27日,河北省电视台新闻广角节目以《逃税逃不过税法》为题对此案做了歪曲事实的专题报道,大午集团直接把河北省电视台、徐水县地税局以及保定市地税稽查局的局长作为第一、第二、第三被告一并告上法庭。
孙大午在法庭上做最后陈述:“感谢法律的威严给了我们企业与政府职能部门平等对话的机会。大家都能看得出来,税务机关与企业是很微妙的执法与被执法的关系。出了这个法庭的门,我们关系就不是平等的了。但是我们心里坦然。多年来我们一直守法经营从不欠税,而且一直超交着税款。大午集团的发展得益于国家的产业政策。如果认为大午集团的固定资产欠着税,我现在请求法庭同被上诉人一起到大午集团看一看,给我们指出来哪栋楼应该交投资方向调节税。”
法庭调解阶段,当审判员问到孙大午是否同意庭外和解时,孙大午断然拒绝。在法庭辩论间隙,省电视台代理律师对孙大午说:
“我很佩服你们的精神,但是我劝你一句话——民不告官。不论怎样,这场官司你们都得输。”
孙大午:“我知道,我不在乎结果,我注重的是过程,该说的我们说出来了,我们已经赢了!”
在多次民告官的过程中,都有人如此调解:“你们是私营企业,花钱都是个人的,人家是政府部门,花钱都是公家的,人家根本不怕跟你打官司,你怎么都得输,就别折腾了。”
“谁怕打官司?还正是政府部门怕打官司,因为他们是输不起的。我们花的钱也不是个人的,实质上也是社会财富。说白了,我们才不怕,我们输得起也赢得起!”
大午集团从1997年11月5日就涉税一案提起诉讼,至2001年官司了结,历经5个年头,先通过行政诉讼,后诉诸民事法庭,与被告方无数次对簿公堂,无数次法庭交锋,百折不挠。孙大午总结说:
“我们打出了士气,锻炼了队伍,这就叫民间正气参天地!每一次庭审,被告方在接受法庭审判的同时,更是在灵魂和良心上接受我们的审判!民告官是国家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,民告官难,难在官官相护有牵连。这场官司的结果是胜是负已经不重要,重要的是在这个过程中,我们明晰了税法,也用法律充分捍卫了自己的权益和尊严!”
他顺便也给他的被告人和被告单位做了个总结:
“他们可以碰硬,也应该碰硬,但不可以硬碰。他可以来查我,来执法,最关键的是得按规矩出牌,不应该硬碰,不按规矩来硬碰,只会自取其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