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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非法”生存

    大午集团现在占地将近3000亩,那块绰号“憋闷疙瘩”的荒地,已是楼群林立,面目一新。令人难以想象的是,这是个“非法”生存的企业,至2007年,她已经非法生存了22年。

    从1985年占地,大午集团以养1000只鸡、50头猪起步,第二年就养到5000只鸡,然后是1万只,五万只,十万只,每年都要扩大规模,扩建养鸡场。

    1990年前后,镇土地所就来人喊停,认定大午集团占地违法,罚款1万,孙大午不给;县土地局来,罚款5万,孙大午仍然不给;事情闹到了市土地局,罚款10万,他还是不给,不但不给,还声称要和土地局对簿公堂。

    市土地局局长说:“你告吧,我们和中级法院联合办案,我们怎么说他们怎么判。”

    孙大午说:“送客!”工人们就把来人轰走了。

    过了不久,河北省电视台、省土地厅执法处的一个处长又来了。警车呼啸,大约30多辆车停在院子里,从市到省,一级比一级档次高。

    河北省电视台现场作业,给大午中学楼群的画面配的解说词是:“这是大午集团的办公楼群,远远看上去就像个小城镇,这都是非法占地。”

    处长直接和他理论:“孙大午,你占的地是违法的,没有经过我们土地部门的审批。”

    “我没违法。第一,土地法从87年1月1日生效,我85年占地,怎么会违了87年的土地法?法律不溯及既往。第二,就是按照1987年的土地法规定,农民可以在承包地里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,我承包的是荒地不是耕地,搞的是种植养殖,是农牧业,也不违背你这个土地法。”

    “别管什么时候什么地方,不许你建就不许你建,违法的就是违法的。不要说你搞养鸡场、养猪场,你看山坡上,垒个羊圈,搭个牛棚,不经过我们土地部门的批准,都是违法占地!”

    “处长你说这话得负责任,你拿个文件来给我看看。”孙大午不服。

    “你要文件,我回去就给你写一个!”

    土地之争的背景是:改革初期,遵照“无农不稳、无工不富、无商不活”的口号,乡镇企业异军突起,国家政策鼓励农村搞“农林牧副渔”业生产;1987年1月1日,《土地管理法》生效,“副”字被去掉,变成了“农林牧渔”。

    尽管如此,孙大午仍然认为他的企业没有违法。因为他从事的是养殖业和种植业,属于大农业的范畴。反反复复的交涉他都不认可。执法人员急了,扬言要拿推土机推平大午集团。孙大午说:

    “你别说推,你拿炸药包来炸吧!我说过私营企业不姓私,这些资产不属于我,我就管好我的建设,你们就搞你们的破坏吧!”

    这场官司打了两年多,最后不了了之。孩子已经生出来,也长得好好的,总是不好掐死,大午集团就这样“非法”生存下来了。

    那么怎么才叫合法呢?孙大午问他的企业家朋友:“你的土地怎么合法的?”

    “首先和农民谈判。每年一亩地给他们1000斤小麦;第二步和村里面谈判,每年给支部贡献一定的钱;然后和土地局谈判,告诉土地局:‘我和农民都说好了,把这些土地征为国有吧。’回去办个手续就征为国有了。这个手续给土地局一亩1.6万。”

    “这也就是说,你征用这地,给了土地局一部分,给了村里一部分,给了老百姓一部分,这个土地就办成合法的土地了。那你这土地办来办去到底属于谁呢?”

    “从法律凭证上看属于国有土地,实际上属于农民,每年农民都来跟我要钱。你说这个土地属于谁?反正这样就合法!”朋友苦笑。